本局动态
 
 

[沧州房地产信息网]首页 >> 业务流程 >> 正文

存量房交易提供要件及业务流程

时间:2023/4/19 13:23:43

一、提供要件

不动产权证书、买卖双方身份证

 

二、办理业务流程

   (一)核查交易房屋信息是否存在其他业务形式,如查封、抵押等限制;

   (二)测绘核查出具图纸是否与原产权信息一致,如有较大出入的应与房产测绘部门联系,地址变更的填写变更表;

   (三)录入买卖双方当事人身份信息、交易价格及款项是否结清等注意事项,核对双方当事人与提供的证件是否一致并在合同书上签字盖章;

   (四)询问交易资金是否做资金监管(全部监管或部分监管)或免除资金监管。

 

三、办理存量房资金监管需要询问的问题

   (一)交易双方是否房款交易清?没有交易清的是否选择资金监管?

   (二)贷款的客户首付款是否已经交易完毕?

   (三)贷款的部分房款是否自愿成交?

 

四、办理资金监管的流程

   (一)交易双方持签署完的存量房网签合同,将存量房合同编号输入存量房资金监管系统,把卖方的结算银行、结算账号以及监管金额输入监管协议。

   (二)买方将购房款(含定金等自有资金)通过监管银行安装的POS机存入资金监管账户,开具存款凭证。打印监管协议以及监管申请书、承诺书,交易双方签字、盖章。

   (三)转移登记成功,交易保证机构按监管协议约定将监管金额本息划入卖方结算账户。


网站首页 | 商品房信息 | 二手房信息 | 中介监管平台 | 党建之窗 | 信用档案 | 在线答疑 | 个人住建 | 各地动态 | 交易信息 | 机构登录 |
版权所有 沧州市房地产信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后台管理 沧州市公安局网站备案 备案序号:冀ICP备08007051号